各院(系)、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2024年清明节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学校2024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024年4月4日(星期四)至4月6日(星期六)放假,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教学内容按照星期五安排。
各院(系)、单位要严格执行假期领导带班及值班制度,配齐配强值班力量,落细落实各项应急准备措施,保证24小时联络畅通,重要紧急情况和信息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做好安全保卫和卫生防疫工作。于4月2日(星期二)前,将值班表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学校办公室(本部主楼719办公室)。
值班时间:4月4日至6日,8:30至17:00。
学校办公室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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