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德山
2009-7-28 9: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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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打老实人可以吗?? |
( 1) 2009年7月25日射阳县四明镇农村16时许一老实并有视力和听力障碍人带着自家老二的女儿在老二家屋旁吃葡萄,一青年人以老实人将青年车胎刺破为由,青年人与其母亲用棍棒将老实人一直追至400多米外并痛打一顿,直至有人发现并告至老实人父母时,老实已经被打的快不行了,父母从地里干农活上来来制止时,不想又被其青年人与父母痛打一顿,身上并有多处现伤,后经多人劝阻青年人和母亲才停止动手,老实人父母当时问到青年人车胎有没有被刺破,青年人回答车胎没有被刺破。只时老实人要报警,青年母亲竟然回答说报警我不怕有亲戚在公安局。
背景:其被打人父母几年前曾经有过些小矛盾,被打人与青年人一家是紧密邻居曾经家居住在一起,被打老实人先前已被青年人母亲以其他理由殴打过几次,只是没有他人证明,老实人一家也就算了,没有追问此事。
事后老实人父母于18时左右报警于四明派出所,四明派出所竟然以放假为由叫村里解决此事,村里解决无效,经被打人再次警于四明派出所,四明派出所才于第二天清晨将当时带于四明派出所询问。2009年7月26日处理结果现在是:(1):青年人当天释放;(2):老实人一家需要鉴定证明被打伤。、、、、、、
(2) 2009年7月28日又从新处理结果是被打人因为老实,公安部门没有关系问题,一家自己拿钱看病。施暴人扣留12小时,白天扣留晚上就和学生一样回家休息。施暴人无须承担其他任何责任。但是施暴人已经被扣留2天,共25个小时左右。 备注:施暴人和公安部门指导员是表兄弟亲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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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陈律师)回复:
(2009-7-30 21:51:12)
1、受害人伤情需要鉴定,如构成轻伤,可追究加害人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2、不构成轻伤,可要求加害人赔偿医疗、误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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